孟之祥和孟之璋退出中軍帥帳,軍中文書前來記錄孟之祥的功勞,時人用毛筆,是春秋筆法,不過是寥寥記上數筆,曰某年某月某日,某人在某地斬殺金朝貴族軍官一名、騎兵十八人,有首級為證,得馬八匹,軍資若幹,着孟之祥和孟之璋畫押即可。
繳獲的馬匹、兵器和護具等要歸公,在那年代,這些東西都是重要物資,補充不易,自然得歸公,另行分配。
但孟之祥拿走的馬匹、骨朵、彎刀和弓箭等,還有其它的零碎,軍中則是隻眼開隻眼閉,任其取走。
潛規則:“你一個人可以帶走的東西,你可以自行帶走,否則就得留下。”
孟之祥沒有那麼地大公無私,因為他是一個百騎隊的指揮官,他得為他這個百騎隊謀點利益哦。
宋朝軍制:5人為伍(伍長),5伍25人為押(押正),2押50人為隊(正副隊将),前後2隊100人為都(馬軍=軍使、副兵馬使;步軍=都頭、副都頭),5都500人為營或部(正副指揮或正副将),5營2500人為軍(正副統制、同統制、統領),幾軍為廂(正副都統制)。
營(部)是作戰的基本單位,步兵1營(部)為500人,騎兵1營(部)為400人。
廂是受朝廷直接指揮的最高作戰單位,一般由文職使相(或兼都統制)指揮,但往往難以讓文官上陣,此時主要依靠軍級單位作戰。
“軍”級單位不小,有時不止五營(2500人),可能七營(3500人)甚至十營(5000人)。
近年來的戰鬥越大越大,軍級單位也相應擴充。
實際運作起來,軍隊裡的低級軍官數量可以超過定額,這些多出來的低級軍官當然不會都有實職,甚至職級較低的軍官也會擔任較高職級的軍官---大戰時,死的軍官多,就容易上位了。
孟之祥實際上的差遣官充其量就是個都頭,不過步兵一百人和騎兵一百人肯定不同的,孟之祥是騎兵都頭,顯然在一般的步兵都頭之上,馬軍的都頭也叫做“軍使”。
不僅如此,孟之祥屬于地方禁軍系列,與那些鄉兵、廂軍的都頭更是不同,他的薪水是由朝廷支付的。
當他與孟之璋回到騎兵隊的駐地,受到了熱烈的歡迎,手下的小軍官們紛紛上前迎接。
看到他們一張張稍顯稚氣的臉,孟之祥心中微歎:“都還是孩子啊!”
宋金交戰,戰場上人員死傷慘重,加上營養不良、醫學落後,s人實在不少,是以青少年也派到了戰場上了!
十幾歲,花一樣的年齡,現代人還在學校讀書,他們要直面死亡的危險了。
事實上,孟之祥今年還不到十八歲,但已經是從軍三年的老兵,孟之璋則剛過十七歲,他們手下的小軍官,最年輕的是十五歲的,叫做方傑,是斥侯小隊長。
這麼年輕就把他派上用場,因為,他之前已經死掉了三個小隊長,實在沒人頂上了!
比方傑更年長一些的騎兵有啊,但要不是蠢,要不是懶,方傑聰明伶俐,已經當了三個月的斥侯小隊長,用他沒有問題!
不能小看這些小軍官,能夠成為軍官,都是老兵了!
有着前任的記憶,加上身為長官的威勢,應付衆人,孟之祥是遊刃有餘。
他把搜刮到的一小包銀子和銅錢交到了本都的公庫裡,有機會時讓大家改善一下夥食或者買些什麼東西,再讓大家分了一些零碎,被一哄而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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