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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頁(第1頁)

這世上,處處都是慘事,比他更可憐的人我見過很多。

可是蘇仲景不同,他以為我說的好看是指外表,其實我說的好看是指靈魂。

我遇過很多像他一樣身殘面毀、窮困潦倒的人類,他們不是憤世棄俗就是絕望痛苦,可是蘇仲景的臉上沒有對自身遭遇而産生的怨恨,他無欲無求,随遇而安,不管是挨罵還是挨打,殘酷的生活都沒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,反而塑造了他強大的心。透過難看的面貌,我能看見他的靈魂,幹淨清澈得就像被藍天倒映着的湖泊,那是比寶石還耀眼的美麗,讓人挪不開視線。

這是全天下最美麗的靈魂,若是機緣,必能成仙。

塵世中,許多達官貴人,妄想成仙。有些手眼通天之人,經過精心安排,也能認識妖界天界的人物,求得機緣,他們才發現自己的靈魂早在鑽營與權勢中變得污濁,濁得無法讓攀登天界的雲朵承受。而許多靈魂清澈的人,卻因為沒有野心,混迹田野,很難被慧眠識珠的仙人發現,故機緣難得,難以登天。

修仙是個怪圈,想成仙的不能成仙,能成仙的無人發掘。

蘇仲景是一顆能成仙的滄海遺珠,世人隻看皮相,将他錯過。

我是妖怪,和天界沒勾結,也不舍得用魔道污了那麼美的靈魂,很是遺憾,卻無能為力。

蘇仲景這些年來很難交到朋友,我脾氣雖爛,說話喜歡冷嘲熱諷,還喜歡耀武揚威地說自己在黑山的威風史,但畢竟能蹲在他身邊,聽他說話,陪他說話;而且我從不歧視他的外貌,對他的處境也不怎麼在意,說罵就罵,說打就打,這些妖怪的豪爽行徑,反而讓很讨厭被同情的他歡喜,并引以為知己,除了不肯偷東西外,對我幾乎百依百順,隻差沒把心肝挖出送我下酒。

嘗過蜜糖,怎願再喝黃蓮。

有人陪伴,總比一個人強。

蘇仲景明明舍不得我走,卻沒有強留,還幫我打包了行李和幹糧,方便随時偷溜。我卻是喜吹和人唱反調的家夥,越是不準我走的人越是留不下我,遇上個無所謂走不走的家夥,我心裡反而沒有負擔,能安心留下來。更何況我欠他救命和十幾頓飯的恩情,雖然口頭上說不在乎,心裡還是有點在乎的。覺得就這樣丢下這個沒用的家夥,很過意不去,再加上妖力沒有恢複,若回去黑山,唯恐被窺視我地位的妖怪們發現,對我痛下殺手什麼的,左右思量,權衡利弊,我還是留下來,呆在他身邊,隻是沒有言明什麼時候會走。

4

玉扣換的幾吊錢在我的旺盛的食欲面前不經花。縱使蘇仲景很努力一省再省,還是花完了。我的金銀在黑山,為防有壞心眼的妖怪要趁我傷時來取性命,暫時也不方便回去拿。洛陽是天子腳下,天界監管甚嚴,留在這裡的妖怪都是安分老實的種類,規規矩矩做着生意,很少互相欺負,遇到事情需要争執,自有妖怪地頭蛇調節。這種和諧的環境,也很适合我養傷,于是我決定留在洛陽,直到傷好。

放棄這個沒用仆人,換個有錢仆人,對我而言,不算太難。

可是比起那些思想陰暗,手段狡猾的人類,我甯可呆在他這種靈魂幹淨的人身邊,起碼不需要琢磨會不會被暗算,出賣什麼的。他支攤子寫字的時候,我就躺旁邊曬太陽,聽着他的讀書聲,會有整個世界都安詳的錯覺。

偶爾我會跳上巷角的圍牆,聽三姑六婆們的八卦,收集情報。

蘇仲景不太喜歡說自己過去的事情,可惜他前些日子被人察覺了身份,成為最近的熱門話題。我東湊湊西聽聽,也大約了解了整個事件的概況。

五年前,洛陽蘇家也是名門世家,太爺爺德高望重,走時風光大葬,宗族紛紛前來觀禮。未料,守靈之夜,仆人瞌睡,沒留意燭台,半夜不慎起火,當時正是風高物燥的時節,火勢順着木質房屋的房屋蔓延,衆人從睡夢中驚醒,待要救火時已無法撲滅,釀成慘劇,半座洛陽城被焚毀,許多人家破人亡,死在火中。蘇家處火海正中,更是逃亡不及,努力搶救,卻幾乎滿門滅絕,唯年方十二的蘇仲景住在靠池塘的屋旁,被義仆帶着往外逃,兩人都被燒傷了,義仆死了,他雖活着,但原本一個天資聰穎,前途無可限量的讀書人,卻被火燒得面目全非,在科舉考試必須全人的時代,再無前途可言了。

火災起因在蘇家,禍及諸家,損失巨大,官府責令賠償。

蘇太爺詩書傳家,素來積德,也不知為何會有此大災。蘇家宗室未免牽連,竟搶先一步,毫不留情找出各種理由,将蘇仲景父親的分支逐出族譜。受災群衆對蘇家恨之入骨,蘇仲景年紀雖小,也懂禮義廉恥,他以弱冠之身,為蘇家當起責任,變盡家産田莊,竭盡全力賠償衆人,然後不知所終。所有人都認為他不會傻得把家産全交出,至少還會留着些體己銀子,遠走他鄉過活去,卻不知他真那麼傻,落得身無分文、寄居破廟、賣字為生的下場。

原本是有錢人家的讀書郎,除了滿肚子的酸腐書,還能有什麼一技之長?

蘇仲景唯一擅長的就是讀書寫字作文章,可惜生意慘淡;想去貨棧幫忙運東西,可惜别人看他那風吹就倒的身子骨,個個都不想要;他自己想搬大包,才走了三步路就栽倒,幸好貨棧老大還不算黑心,丢了十個銅闆算是醫藥費。

“還是用偷的吧。”我第四十二熱情建議,“剛剛踩過點了,城西有家布莊,看起來生意不錯,偷偷拿他們幾十兩銀子,不會被發現的。”

蘇仲景早已放棄從道德上教育我,改從實際出發:“布莊失竊會報案,大家都知道我是住在破廟裡的窮人,忽然有錢大魚大肉起來,會怎麼想?到時候再查出點贓款來,就得去吃牢房了,牢裡的老鼠可不好吃。”

天界監管太嚴,妖怪們生活在太和諧的地方,也不好混飯啊。

我郁悶……

最後,我堂堂黑山之主,唯一能做的就是跑去池塘邊抓兩條魚改善生活了,幸好蘇仲景聰明,烹饪很有天賦,經我指點,學習烤魚的手藝進步神速,很快味道就弄得有模有樣。雖然每天吃魚也不是不能活,但以我挑剔的飲食習慣,連續吃兩個月,龍筋鳳髓都會膩。于是我再次提出建議:“明天就是集日,聽說還有社戲,據說北市上有不少賣小吃的攤子,不如我們也開個賣茶水和烤魚的攤子,無本買賣,能賺幾個銅闆就算幾個。”

“這主意不錯,”蘇仲景想了想,又抑郁道,“就我這張臉,往烤魚攤旁一站,誰都吃不下啊。”

“看來還是得本貓出馬了。”我的傷口已經愈合,皮毛長出半截,睜不開的右眼和歪了的耳朵也好了,妖力恢複部分,不再是最初那醜八怪模樣。我從貓窩裡爬出來,弓着身子伸了個懶腰,念動化形口訣,變作人形,摸摸耳朵,抖抖尾巴,感覺甚好,然後斬釘截鐵對蘇仲景說:“我來賣魚,你來烤魚,我就不信他們對着那麼漂亮的妖怪,吃不下三條魚去!”

蘇仲景手裡拿着的烤魚叉子,落火裡了。

我見那魚是快熟的,趕緊眼疾手快,一把接住,怒斥:“幹什麼?沒見過妖怪變人嗎?”

蘇仲景還在發愣。

我德高望重地教導他:“少見多怪就是指你這種人!告訴你常識啊,妖怪隻要修煉三百年就能變人身了,不過變成人身好不好看,得看妖力大小和種族,變完後很難更改,除非用幻象再給人身披個軀殼。我是九千多年的妖怪,化形的時間又比較晚,所以#¥@#¥%……”我年齡大,曆史過于厚重,後面跑題到什麼地方去,連我自己都忘了……

在我開始說起當年拳打老虎爪踢鳄魚的威風史時,蘇仲景的臉開始漲紅,紅得都快滴出血來,他磕磕絆絆地開口了:“我……我沒想到你是母……女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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