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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53頁(第1頁)

“還好,我成了晚鐘已揭示汝之名寒光一閃。快,實在是太快了。快到根本來不及反應,便被摘下頭顱。要知道如今的言峰绮禮早已不是曾經的他,現在的他是羅阿在世,比普通從者靈基規格規模更高的beastii候補,現世之中屈指可數的存在。即便如此,绮禮還是沒能躲過。當然,現在的他已經化作概念,沒有要害的存在,砍頭和砍其他地方沒有區别,接回去即可,實在接不回去還能再長一個。問題是這一斬的背後,以及——說話的聲音。這個說話的聲音和绮禮本人的聲音實在是太像了,如果不是語氣不同,他甚至以為會是自己在說話。這也就算了,畢竟也有尼祿·卡奧斯和荒耶宗蓮的先例。可現在,尼祿·卡奧斯已經被“直死之魔眼”徹底殺死,絕無複活可能。荒耶宗蓮也已去往“根源之渦”,以他的性格,就算能回來,他也絕不會回來。剩下的答案隻有一個。一模一樣的聲音,強得誇張的隐匿能力,還有出手先砍頭的怪異癖好。“是assass嗎?”“正是。”骷髅面具上下晃動,似乎是在點頭。聲音還是一如既往的毫無波動,就像是一灘死水。無論是斬首不死,還是被猜出身份都不能讓他有任何的動搖。“你居然還活着?”绮禮的表情數獨變幻,先陰沉,後緩和,最後又變得陰沉。第一次是因為assass還存在本身。從者依附禦主而存在,沒了禦主,從者很快就會消失。這裡的禦主指的是肉體,而不是靈魂,荒耶被羅阿拍碎頭顱的時候,assass便失去了禦主,存在時間進入倒計時。不過很快他又想通了,上面的隻是正常情況,不是沒有例外。如果assass有“單獨行動”技能就能延長存在時間,自己又不是他的禦主,看不見他的技能面闆。就算沒有,也可以靠着不斷殺人,吞噬靈魂來維系存在——那些大英雄大豪傑或許會很反感這樣的方式,但他不是什麼英雄豪傑,隻是一個見不得光的暗殺者,做出這樣選擇很正常。那麼問題來了。不惜這麼做也要存在下去的暗殺者,為什麼會出現在自己面前,而且一出現就砍下了自己腦袋。“你——要殺我?”“不,吾對任何存在皆不存有殺意,殺汝,隻因汝之天命已至。”assass從黑暗中舉起了武器。這一次,绮禮終于知道是什麼斬下了自己的腦袋。是一把雙手大劍,閃爍着有光鬼火與骷髅面具極為相稱的雙手大劍,隻是——“暗殺者居然用這樣的武器?”——你确定你的腦子沒問題?“能殺人,都可以。”——誰規定暗殺者不能用這樣的武器?“你殺不了我,我已是不死之身。”绮禮又一次宣告。開什麼玩笑!我對付不了魔法使,對付不了外來者,對付不了所羅門,對付不了最後的真祖,還對付不了你個暗殺者?“此世無有不死之身,隻有天命未至。”assass說着,緩緩舉起手中的大劍。“聆聽吧。晚鐘已揭示汝之名。”“嗡~”除了草木樹石一無所有的半山腰,金石之聲突兀響起,聲音悠揚。不需要懷疑,這就是鐘聲。“裝神弄鬼。我倒要看看你如何殺我?就憑那把破劍麻?”绮禮發出一聲冷哼。什麼天命,什麼晚鐘,绮禮根本就不信。此時,assass已經不再藏匿于黑暗之中。自現世以來,第一次現出身形。比騎士更加高大的身形,包裹全身的鬥篷之下隐約能看到厚重的铠甲,與其說是暗殺者不如說是重劍士更加讓人信服。高大的暗殺者,維持着舉劍的姿勢,一步一步走向绮禮。每一步都是如此的沉重,仿佛是暗殺者所殺死過的生命的重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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