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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3章 夜回長安2(第1頁)

也是沒辦法,對于大唐這粗魯的盤查方式,房俊知道對方沒有直接動武就算是很給面子了!

在這時候除了八百裡加急以外,任何人晚上想要進城那都是一件極其困難的事情!

不要說房俊了,就是房俊他爹房玄齡來了也沒辦法進城!

八百裡加急,到底有多急呢,很多人沒有一個概念,總之就是一句話很快,這是許多人的常識!

八百裡加急就像現在的順豐快遞一樣!

那這裡就有人會杠了,八百裡加急它不就是一個形容詞嗎?誇大罷了!

其實在這時候八百裡加急,最重要的是“加”和“急”這兩個字!

“加”是指更換馬匹的數量和次數!

而“急”就是信件的重要性和速度性!

如果這時候信件上出現“馬上飛遞”這四個字,那在這個時候就是屬于急件了,與現代的加急快遞一樣的性質!

而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行業标準!

唐朝時候的百姓信譽還是很高的,也不全是像劉邦這樣的小人,劉邦這貨也不能說其沒有大智慧,但是他也是占了當時那種民風淳樸的不少便宜!

要是放到現在來的話,劉邦最多也就做做傳銷,或許連活下去都難!

好了,多的就不多說了,在這個時候的快遞行業标準就是像這樣的“馬上飛遞”每天的的行程必須是三百裡以上!

如果是遇到更加緊急的情況,那就是每天四百裡,六百裡的速度了!

要是信件上帶着軍方的标志,那就是最高标準,每天最少八百裡的速度一點也沒開玩笑!

八百裡什麼概念,就拿現在來說,開車都要八九個小時,更不要說騎馬了!

但是在這個時候雖然有行業标準約束但是人和馬畢竟不是機器,長時間的縱馬疾馳,馬或許受得了,但是人是肯定頂不住的!

開車八九個小時都是一件很累人的活!

而這時候的古人就在官道沿途設下多個驿站,用以更換信使和馬匹!

省下人和馬的休息時間,自然而然的效率就高了許多!

唐朝時期就有規定,必須每隔五十裡就要設下一個驿站,快馬差不多兩個小時就到達下一個驿站,到達一個驿站後就換人換馬,這樣一天下來也能有六百裡左右的行程!

而大唐時期大多都是矮腳馬,這種馬以耐力着稱,但是不是以速度着稱,所以真要達到八百裡,那就是必須是那些從外番繳納回來的駿馬!

隻有馬是駿馬,在不斷換人換馬的情況下才能一日行程八百裡!

所以在這個時候每個驿站都有一匹駿馬,駿馬平時不出任務,而是專門為朝堂和軍方準備的!

平時沒事就是矮腳馬傳遞信件,一日五六百裡也是可以的!

所以我們經常會看到驿卒為了信件而跑死馬的情況,這并非文學上的誇張,而是在純靠人和動物的配合下是真有可能會這樣的!

但是“跑死馬”的情況在這個時候也是這個行業的最高标準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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